徐州市规划局

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结合本市实际,研究拟定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。

(二)负责组织编制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城市设计及各项专项规划,组织论证并报批有关规划。

(三)负责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。

(四)负责城市国有土地出让、转让前的规划服务工作。

(五)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,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
(六)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验线验基、规划条件核实和监督、检查工作。

(七)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和监管工作。

(八)负责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。

(九)负责制定城市测绘发展的规划和计划、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;负责安排城市勘测任务和竣工核实项目的测绘任务。

(十)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村镇规划的审查、审批和管理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检查、指导徐州市所属六县(市)及贾汪区的规划管理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,参与年度计划的制定。

(十四)参与市各项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。

(十五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